2010年3月25日 星期四

民族性名詞在歷史文章的濫用

我不能認同民族性被當作一種合理的歷史解釋,我有幾個理由如下。

1.民族性可能是一種抽象概念,如果是的話,他必定是語言難以釐清的,用一個不能被釐清的名詞來當做歷史的解釋,本身就怪異透頂。

2.民族性也可能是一種具象概念,舉例來說,中國可能由於長期的繁榮,強盛,造成其對鄰邦的自大民族性格。但是,任何一種民族性不會是單一特性,他必定是個complex。所以民族性這個名詞並不精確,無法成為一種令人滿意的解釋答案。

3.民族性如果是2的概念.,他通常是被其他因素決定的,討論這些因素才是重點,用民族性解釋是一個偷懶的行為。

4.我認為民族性是無法被討論的,現代幾乎很難找到純粹的民族國家,當我們用民族性討論一個國家的歷史,也犯了我們認為他是一個純粹民族國家的錯誤。(Ex:像中國就不是民族國家,可是我們仍然用民族性解釋一些東西)

基於這些理由,我認為歷史寫作應該避免這種complex名詞的應用,除非是如文化,我們可以對他做出音樂文化,儒家文化,科學文化等等界定的名詞。否則說到中國的民族性,誰可以告訴我,什麼才是中國的民族性?過於好用的名詞通常都有陷阱,我認為在運用上必須小心謹慎的檢查過他,才能精確的表達自己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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