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1日 星期日

I put a spell on you

今天要談的是搖滾樂。說起這個音樂,已經是難以定義跟劃清了。我想先說個經驗,有一次我跟朋友走進台中某家知名pub,這家pub晚上會有一個台中知名大團演唱一些西方大團的歌曲。以前,我往往認為搖滾越媚惑人心的是那個音樂,節奏,歌詞。但是當你把Pub的現場表演跟那些原唱者的演唱會拿出來比較,你會發現,pub那個版本往往很難讓你引起什麼共鳴。其實這並不難以理解,因為所謂的搖滾樂創作,就是巫術的產生,你瞧瞧70年代或是現代某些重金屬樂手的打扮,披頭散髮的造型,神秘的化妝,當他們在台上瘋狂演奏自己創作歌曲的同時,你不覺得看到什麼了嗎?對-就是那個初民社會常常看到的薩滿,正如同那些薩滿用一些沒人聽得懂的喃喃自語招喚神靈,搖滾樂也正是透過這種儀式,對你我這些觀眾下咒。這也是翻唱者通常都無法媚惑人心的原因,因為多半的翻唱者其實本身根本沒有參與過這種巫術的創作過程,他們認為,透過音樂的模仿就可以學個七七八八,這可能根本就忽略了搖滾樂的巫術本質。

這篇文章隨時會補充,先寫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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