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見梁惠王。王曰:「叟!不員千里而來,亦將有以利吾國乎?」
孟子對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王曰,何以利吾國? 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土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萬乘之國,弒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國,弒其君者,必百乘之家。萬取千焉,千取百焉,不為不多矣。茍為后義而先利,不奪不饜。未有仁而遺其親者也,未有義而后其君者也。王亦曰仁義而已矣,何必曰利?」
——《孟子• 梁惠王上 》
孟子這篇文章的主旨在強調仁義,有了仁義,人民就不會因一己之利而背棄國君。這樣的哲學思想隱含一種以道德倫理為箝制自利的主張,而孟子相信唯有這樣才能維持一個國家的穩定。孟子的主張源於孔子,他們都認為維持過去周代的封建禮法,才能實現「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理想。強調仁義並非以人民的利益為出發點,其最終目的仍然是為了維持統治階級的道德正當性。
但這樣的主張適用於現代的民主社會嗎?在現代民主社會,我們至少在法律上不同意有階級差異,也就是說,我們至少不應該會有表面階級利益的衝突。既然如此,何不曰利?英國哲學家邊沁的功利主義就強調以個人利益為出發點的哲學倫理觀,他強調個人應該從利益為出發點來考量行為價值,但問題在於,怎樣的行為才符合利益?邊沁不僅強調個人的自利,他同時也說如果一件事情有兩種處理方式,而這件事情會影響兩個人,第一個方法會讓A得到5元,B損失五元。第二個方法會讓A得到3元,B也得到3元。如果你是A,你應該選擇第二個方法,因為雖然你損失了2元的不利益,但B卻不會因損失而怪罪於你,進而引發之後更多的不利益。簡單來說,雖然功利主義以自利出發,但光是要如何「自利」,本身就有許多的考量空間,功利主義不僅僅強調當下的利益,也強調這個利益會引發的不利益,唯有考量到利益與不利益的邊際效益總合,我們才能說該行為或事件本身是否有利。而我相信,這會是一個民主社會的基本倫理觀。
這是一個討論歷史性問題的部落格,所謂的歷史性問題就是,這個問題帶有時間性,他造成一個或多個結果。任何已經逝去的過去,都是歷史。我非常可能,多數的情況無法解答定義如此廣泛的歷史問題,不過我相信討論的方式是一個可以帶給問者跟答者良好互動的方式。也許你可以在這裡學到什麼,也許沒有,無論如何,希望各位都會喜歡這裡。
2013年1月11日 星期五
死刑存廢的思考
本來蘋果日報說要刊的,不過看來我寫太長,所以最後蘋果還是放棄刊登了,以下正文。
死刑的存廢隨著重大刑案的發生,議題總是一再被挑起。民意直指與廢除死刑有關的人權團體,認為該類人權團體的言論正助長了罪犯的氣焰。事實是否如此還有待釐清。但回到死刑的存廢本身,我個人在此有不同的看法。
眾所周知,死刑在現代國家中,並不作為一種報復式的刑罰。死刑的作用,並非在補償被害者家屬的心理狀態,而在於維護社會秩序的安定。既是如此,死刑對於犯罪的嚇阻力是否存在,就是死刑存廢的重點所在。在最近的學術研究中,經濟學家以計量方法得出幾個結論。首先,死刑的存在與否並非嚇阻力的來源,嚇阻力的來源來自於公權力執行死刑的數量。意即,公權力執行愈多死刑,就愈有嚇阻力。同時,也有經濟學家提出,執行死刑的嚇阻力,在小於某個執行數量時,無法得出統計上的意義。最後,經濟學家認為,在謀殺案中最能看出死刑的嚇阻力,其他的案件中,很難由計量分析看出相關性。
乍看之下,似乎應該因為死刑對謀殺案具有嚇阻力,因而支持死刑。但這個理由不夠充分,原因在於學術研究並不確定死刑的嚇阻力是否有被其他手段所取代的方法。再者,任何刑罰都存在嚇阻力,經濟學家並沒有得到死刑的嚇阻力,在任何情況下都有效的結論。而這恰巧是支持死刑一方,常常引用學術文獻做出的過度推論,經濟學家並沒有表示:「死刑對謀殺案的嚇阻力無可取代。」他們只說:「我們確認死刑對謀殺案,大概有這樣的嚇阻效力。」
那麼,問題來了。如果執行一個死刑能換來減少五件謀殺案,也就是說一條人命至少換來五條人命。乍看之下似乎是個划算的決策,但考慮到我國重大刑案對死刑判決愈來愈少的狀況,死刑遲早會執行完畢。而某些經濟學研究也提到,死刑不執行到一定人數以上,嚇阻力的效用就無法顯現。如果經濟學家是對的,在這種狀況下,法律上就會顯露矛盾。為了得到更多的嚇阻力,就得修改法律或是判決標準,以更為嚴格的方式去判準死刑。而在這種更嚴格的標準之下,等到死刑犯執行完畢,又得讓法律以更嚴格的標準去判定死刑標準。
任何人都看得出來,這樣的法律修改過程,最終犧牲的並不是殺人犯與被害人的權益,而是整個國家與社會的福祉。在這過程中,人民必須賦予國家更多權力來保護其人身安全,但同時國家也會因此侵害人民的其他權益。在代議制度下,也就是國民賦予民意代表更多的權力以修改法律。此類權力擴張,很難被大部分經濟學家所接受。因為大多數的經濟學研究也顯示,國家擴張權力,在各種層面上對個人權益的侵害,於邊際效益上,比起得到人身安全保障的效益更為明顯。說得白話一點,國家藉由擴張權力多保障了國民的人身安全10%,但每個國民可能得犧牲20%或更多的個人權益以獲得這樣的保障。就嚇阻力這項以功利主義為基礎的觀點來看,這樣的結果無法與功利主義達成哲學上的一致性。
2012年1月2日 星期一
二手文獻不如原典的學術迷思
清大的退休教授彭明輝先生,在其最近的文章中寫道:
「不過,千萬不要以為聽懂他的課程內容就表示你懂得 Immanuel Kant 或 John Stewart Mill 的思想。Michael Sandel 很擅長在他設計的脈絡下引導學生去發現判斷對錯的各種角度(angle),也擅長把複雜而深奧的思想用簡潔的方式摘要成易懂的陳述,但是他在課堂上的介紹都只能叫做「精簡版的二手傳播」。妳如果試著去讀 Immanuel Kant 或 John Stewart Mill 的原著(或全譯本),一定會發現讀不懂;如果妳硬著頭皮把原著(或全譯本)熟讀兩三次,我相信你一定有機會發現 Immanuel Kant 或 John Stewart Mill 的思想遠比 Michael Sandel 的介紹更精彩、深刻而富啟發性。
不僅哲學如此,社會學、人類學和其他人文、社會科學類的經典都有這樣的特性:原著(或全譯本)遠比二手傳播更精彩,更難讀懂;但是即使只讀懂原著(或全譯本)的十分之一,往往收穫還是遠遠超過讀懂一整本的二手傳播。我自己的讀書經驗告訴我:二手傳播之所以易懂,是因為他們把原著難懂的部分都截去(隱藏起來),只講易懂的;但是原著之所以精彩,卻正好就是因為難懂的部分。
道理其實很簡單:人文與社會科學經典著作的原作者都是不世出的人才,跟他們才華一般高的大概都自己去寫經典著作了;而二手書的作者往往才華就是不及這些經典的作者,他們沒有能力把一件很難說得清楚的事給說得比原著更清楚,而只能把自己也說不清楚的事給刪除,留下易懂的給讀者。」
首先,姑且不論我個人不熟悉的康德或是小彌爾,這兩位的經典著作如第一批判,對自由主義的論證等等我都沒唸過。但是就社會學的角度來說,個人實在無法理解原典比二手文獻更有價值的說法何在。Max Weber的「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是一本社會學中經典且不太易讀的著作,學術期刊中對這本書的討論多如牛毛。諸如Weber在方法上的idea type使用,其個人對資本主義的理解是否正確,對新教倫理的深入程度為何等等。經過80年的學術累積,現今Weber在學術上的成就僅僅留下其idea type的方法,其論證內容幾乎已經被拋棄不用。其內容充滿著,受限於時代因素而產生的,西方對其他文明的偏見。閱讀這個原典,就我個人看來僅有學習Weber如何處理比較方法的功用,而沒有其他特別的成果。
如果今天是要理解Weber為何會寫出這種作品,需要把這個作品閱讀完畢自然是必要的功課。問題在於,如果以彭先生的文章看來,他似乎認為要理解現代的社會學必須閱讀那些經典作品,那就錯了。現代學術講究的是成果累積以及去蕪存菁,大量的二手文獻都是在做這種事情,透過閱讀二手文獻,我們確實可以有效率的理解現代學術中認為那些經典的重要概念還留存至今。例如多數人都沒唸過牛頓的數學原理或是愛因斯坦的相對論,可是我們仍然能透過二手文獻清楚理解其中的概念。況且愛因斯坦也說過:「If you can't explain it simply,you don't understand it well.」清楚簡單的二手文獻代表的是概念被正確的理解,並沒有辦法作為高下判定的依據。
作為一個社會與文化的研究者,我必須說彭先生對類似的人文學科抱持著太過糟糕的思古情懷。經典作品的產生是具有當代意義的,他們提出一些劃時代的方法或是概念,但不代表其內容整本都禁得起現代批判。如果彭先生是要說以閱讀經典作品來做為一種批判訓練(雖然看起來實在不太像),那我個人倒是表示贊同的。
「不過,千萬不要以為聽懂他的課程內容就表示你懂得 Immanuel Kant 或 John Stewart Mill 的思想。Michael Sandel 很擅長在他設計的脈絡下引導學生去發現判斷對錯的各種角度(angle),也擅長把複雜而深奧的思想用簡潔的方式摘要成易懂的陳述,但是他在課堂上的介紹都只能叫做「精簡版的二手傳播」。妳如果試著去讀 Immanuel Kant 或 John Stewart Mill 的原著(或全譯本),一定會發現讀不懂;如果妳硬著頭皮把原著(或全譯本)熟讀兩三次,我相信你一定有機會發現 Immanuel Kant 或 John Stewart Mill 的思想遠比 Michael Sandel 的介紹更精彩、深刻而富啟發性。
不僅哲學如此,社會學、人類學和其他人文、社會科學類的經典都有這樣的特性:原著(或全譯本)遠比二手傳播更精彩,更難讀懂;但是即使只讀懂原著(或全譯本)的十分之一,往往收穫還是遠遠超過讀懂一整本的二手傳播。我自己的讀書經驗告訴我:二手傳播之所以易懂,是因為他們把原著難懂的部分都截去(隱藏起來),只講易懂的;但是原著之所以精彩,卻正好就是因為難懂的部分。
道理其實很簡單:人文與社會科學經典著作的原作者都是不世出的人才,跟他們才華一般高的大概都自己去寫經典著作了;而二手書的作者往往才華就是不及這些經典的作者,他們沒有能力把一件很難說得清楚的事給說得比原著更清楚,而只能把自己也說不清楚的事給刪除,留下易懂的給讀者。」
首先,姑且不論我個人不熟悉的康德或是小彌爾,這兩位的經典著作如第一批判,對自由主義的論證等等我都沒唸過。但是就社會學的角度來說,個人實在無法理解原典比二手文獻更有價值的說法何在。Max Weber的「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是一本社會學中經典且不太易讀的著作,學術期刊中對這本書的討論多如牛毛。諸如Weber在方法上的idea type使用,其個人對資本主義的理解是否正確,對新教倫理的深入程度為何等等。經過80年的學術累積,現今Weber在學術上的成就僅僅留下其idea type的方法,其論證內容幾乎已經被拋棄不用。其內容充滿著,受限於時代因素而產生的,西方對其他文明的偏見。閱讀這個原典,就我個人看來僅有學習Weber如何處理比較方法的功用,而沒有其他特別的成果。
如果今天是要理解Weber為何會寫出這種作品,需要把這個作品閱讀完畢自然是必要的功課。問題在於,如果以彭先生的文章看來,他似乎認為要理解現代的社會學必須閱讀那些經典作品,那就錯了。現代學術講究的是成果累積以及去蕪存菁,大量的二手文獻都是在做這種事情,透過閱讀二手文獻,我們確實可以有效率的理解現代學術中認為那些經典的重要概念還留存至今。例如多數人都沒唸過牛頓的數學原理或是愛因斯坦的相對論,可是我們仍然能透過二手文獻清楚理解其中的概念。況且愛因斯坦也說過:「If you can't explain it simply,you don't understand it well.」清楚簡單的二手文獻代表的是概念被正確的理解,並沒有辦法作為高下判定的依據。
作為一個社會與文化的研究者,我必須說彭先生對類似的人文學科抱持著太過糟糕的思古情懷。經典作品的產生是具有當代意義的,他們提出一些劃時代的方法或是概念,但不代表其內容整本都禁得起現代批判。如果彭先生是要說以閱讀經典作品來做為一種批判訓練(雖然看起來實在不太像),那我個人倒是表示贊同的。
2010年8月16日 星期一
真理必定可以被化約成表述
笛卡兒在十七世紀時,提出他那著名的名言「我思故我在」。這句話成為了往後西方哲學對於理性信心的來源。「我思故我在」的一般解釋是,這世界上每個東西都可以懷疑,唯一無可懷疑的,是我們正在「懷疑」這件事的「懷疑本身」。我認為這個論述隱含一個假設,那就是懷疑本身,無論是以語言,文字等等種種形式,必定可以被表達出來。這個蘊含的假設,與印刷術在古騰堡後對出版品的絕對支配地位相結合。使得「以文字或可複製的符號表達真理」不僅僅成為可能,而且成為理性主義者認為唯一的一種可能。也就是說,視覺上可被化約的才有資格成為神聖的理性。不可化約的視覺叫做幻視,不能被符號量化的音樂是反智,無法複製的畫作,雕刻就被指責為隱晦。這是理性主義者,特別是唯理主義者之所以無法理解文化藝術,並且斥之其本質為反智,創造的人是蠢蛋的原因之一。諷刺的是,這種以感官當作絕對判準的方式恰巧也是笛卡兒反對的(而且還只用視覺),套句孔恩的話,這叫做知覺經驗的不可共量性。
所以回到標題,真理是否必定可以被化約成表述。對唯理主義者來說,其答案不僅為真,而且必須是僅僅能被化約為清晰視覺符號的真。否則許多哲學系的大學教授注定要失業。這也是分析哲學最基本的架設,概念必定可以被分析,承載概念的語言,文字,這些可被化約成書本內容的玩意,必定是可分析的。藝術?文化?那些意指不明的圖像,不可量化的音樂,其必定為假,將他們打上反智的符號,那些人絲毫不需要感到不安。
所以回到標題,真理是否必定可以被化約成表述。對唯理主義者來說,其答案不僅為真,而且必須是僅僅能被化約為清晰視覺符號的真。否則許多哲學系的大學教授注定要失業。這也是分析哲學最基本的架設,概念必定可以被分析,承載概念的語言,文字,這些可被化約成書本內容的玩意,必定是可分析的。藝術?文化?那些意指不明的圖像,不可量化的音樂,其必定為假,將他們打上反智的符號,那些人絲毫不需要感到不安。
2010年5月14日 星期五
我們有什麼好理由支持花錢來做歷史研究?
我無聊在爬Plurk時看到一個問題,那就是我們為什麼要花錢來支持歷史研究?這是一個好問題,我先嘗試用一個我最討厭的歷史研究面向來解釋,為什麼政府需要花錢來支持歷史研究。
首先,我要先說明一個概念。這個概念是,任何社會政策,社會思想的形成,他所付出的代價都是不可知的。我們今天有一個新的政策,我們想要執行他,但是這種新政策在現代國家搞不好根本沒實行過。那我們要如何判斷這個政策是好是壞?答案正是從歷史研究中去尋找,這個政策是否跟以前的某些成功政策有重合之處?這個政策跟失敗的政策又有什麼重合之處?我們的社會結構跟以往的社會結構可以對比嗎?
容我舉個例子,健保費的調漲,每個人每個禮拜得多繳80元的政策,看起來這個數量實在不大。但是這是有必要的嗎?我們拿數字來對比:每個人一個月大概要多繳320元的健保,一個月的健保收入就多了6.4億,12個月就是80億左右。全台的歷史研究人員拿到一年的經費遠遠低於這個數字。也就是,我們支持歷史研究,就是在避免這種浪費的風險。
而且歷史研究往往告訴我們政策需要考慮長時段的效用,可是政府往往視而不見。你可以說就結果來說,歷史研究一點屁用都沒有,不過這不是這個研究本質沒有用,而是他不被認為有用。
首先,我要先說明一個概念。這個概念是,任何社會政策,社會思想的形成,他所付出的代價都是不可知的。我們今天有一個新的政策,我們想要執行他,但是這種新政策在現代國家搞不好根本沒實行過。那我們要如何判斷這個政策是好是壞?答案正是從歷史研究中去尋找,這個政策是否跟以前的某些成功政策有重合之處?這個政策跟失敗的政策又有什麼重合之處?我們的社會結構跟以往的社會結構可以對比嗎?
容我舉個例子,健保費的調漲,每個人每個禮拜得多繳80元的政策,看起來這個數量實在不大。但是這是有必要的嗎?我們拿數字來對比:每個人一個月大概要多繳320元的健保,一個月的健保收入就多了6.4億,12個月就是80億左右。全台的歷史研究人員拿到一年的經費遠遠低於這個數字。也就是,我們支持歷史研究,就是在避免這種浪費的風險。
而且歷史研究往往告訴我們政策需要考慮長時段的效用,可是政府往往視而不見。你可以說就結果來說,歷史研究一點屁用都沒有,不過這不是這個研究本質沒有用,而是他不被認為有用。
2010年5月12日 星期三
知識鴻溝的原因
我最近在想一個問題,這是跟我自己的切身經驗有關的。
最近的生活就是忙著看書,忙著想論文的建構,忙著想論文要如何「說服人」。然後當我發現我得用到榮格的心理學的時候,我有點迷惘。我必須承認,我的求學過程完完全全是科學式的理性主義訓練,心理學這個學門,用嚴格的邏輯判斷,他其實是有問題的。我們最容易看到的就是佛洛依德的學說被嘲弄成「你整天都想幹你娘」,我還沒接觸過榮格的東西,我不太清楚他的弱點在哪,不過從Joseph Campbell這位神話學大師使用榮格心理學來解釋神話,被某些學術界人士嘲弄成一個「通才」(與之相反的詞叫做「專家」),我對於使用心理學有點感到害怕。
這引出另外一個問題。原則上,我相信,每一個學問,他們的終極目標都是尋求真理。如果我們假設真理只有一個,所有學問都是由真理繁衍出來,那,學問與學問之間不應該會有這種鴻溝。容我講得清楚一點,我的意思是,如果真理是那唯一的「一」,那世界就正是「一為全,全為一。」所有的學問,都能夠憑藉他們各自的方式找到那唯一的真理,因為真理開闢了這些道路,我們當然能夠從這些道路走回真理。
另外一個假設是,其實這個世界有多條真理,他們可能是一為一,或是一為多。如此,我們認識到的真理都是片段的,真理之間也不可能有高下之分。那最後的問題就是:「我們憑什麼去嘲弄其他的學問?」
我們可以指責該理論還不完備,我們可以指責經驗證據不支持這個理論,但是這種嘲弄的心態是正確的嗎?還是一種科學邏輯式的自大呢?整天被嘲弄的佛洛依德心理分析,我的醫生朋友們都告訴我那是個bull shit,但是他們最困惑的地方是:「為什麼佛洛伊德提出來的治療方法每個都有用?」我們嘲弄其他學問很有可能是白費力氣,因為如果真理是「一為全,全為一」,到最後,我們都得在終點跟你瞧不起的人碰面,然後,尷尬的握手言和。
最近的生活就是忙著看書,忙著想論文的建構,忙著想論文要如何「說服人」。然後當我發現我得用到榮格的心理學的時候,我有點迷惘。我必須承認,我的求學過程完完全全是科學式的理性主義訓練,心理學這個學門,用嚴格的邏輯判斷,他其實是有問題的。我們最容易看到的就是佛洛依德的學說被嘲弄成「你整天都想幹你娘」,我還沒接觸過榮格的東西,我不太清楚他的弱點在哪,不過從Joseph Campbell這位神話學大師使用榮格心理學來解釋神話,被某些學術界人士嘲弄成一個「通才」(與之相反的詞叫做「專家」),我對於使用心理學有點感到害怕。
這引出另外一個問題。原則上,我相信,每一個學問,他們的終極目標都是尋求真理。如果我們假設真理只有一個,所有學問都是由真理繁衍出來,那,學問與學問之間不應該會有這種鴻溝。容我講得清楚一點,我的意思是,如果真理是那唯一的「一」,那世界就正是「一為全,全為一。」所有的學問,都能夠憑藉他們各自的方式找到那唯一的真理,因為真理開闢了這些道路,我們當然能夠從這些道路走回真理。
另外一個假設是,其實這個世界有多條真理,他們可能是一為一,或是一為多。如此,我們認識到的真理都是片段的,真理之間也不可能有高下之分。那最後的問題就是:「我們憑什麼去嘲弄其他的學問?」
我們可以指責該理論還不完備,我們可以指責經驗證據不支持這個理論,但是這種嘲弄的心態是正確的嗎?還是一種科學邏輯式的自大呢?整天被嘲弄的佛洛依德心理分析,我的醫生朋友們都告訴我那是個bull shit,但是他們最困惑的地方是:「為什麼佛洛伊德提出來的治療方法每個都有用?」我們嘲弄其他學問很有可能是白費力氣,因為如果真理是「一為全,全為一」,到最後,我們都得在終點跟你瞧不起的人碰面,然後,尷尬的握手言和。
2010年4月3日 星期六
論理的基本
1.從先驗價值開始說起,當我們談論法律,如果我們不是整個推翻,而是寄望改革,那這個先驗價值永遠都是必須重新檢視的。某些希望維持死刑的人連這個基本都做不到,那些論述都一無是處。
2.如果寄望的是推翻,那你必須提出能讓多數人接受的先驗價值,但是我很好奇有沒有這種東西?許多聲稱東方與西方不同的人,說我們跟西方沒有同樣的宗教信仰,所以我們不需要理會所謂的「西方人權」。這種話,我必須不諱言的說,是貨真價實的垃圾。我可以提出一個最有效的方法來檢視這些人的說法,那就是你去問問這些人,東方的人權價值是什麼,我相信沒有一個人答得出來,就算可以,那也是一堆胡說八道。
3.從法律的實證效益來談,幾乎都是嘴砲,那不是在網路上嘴砲的人可以解決的問題。我只提供一個觀點,如果我們信任法學專家,而絕大多數的法學專家都站在廢除死刑的那一邊,為什麼?這絕對不可能是沽名釣譽就能說明的事情。網路上的數據比較多半只看自己想要的部分,這不是一個非專業人員可以判斷的領域。
4.哲學虎爛王第一條,當你對你談的東西沒有概念,最好以問句形式來展現,這可以表現出你的誠懇態度, 並且讓對方都有種咄咄逼人之感。所以當我們看到都是問句的狀況,我們最好對其小心翼翼,多回不如少回。
2.如果寄望的是推翻,那你必須提出能讓多數人接受的先驗價值,但是我很好奇有沒有這種東西?許多聲稱東方與西方不同的人,說我們跟西方沒有同樣的宗教信仰,所以我們不需要理會所謂的「西方人權」。這種話,我必須不諱言的說,是貨真價實的垃圾。我可以提出一個最有效的方法來檢視這些人的說法,那就是你去問問這些人,東方的人權價值是什麼,我相信沒有一個人答得出來,就算可以,那也是一堆胡說八道。
3.從法律的實證效益來談,幾乎都是嘴砲,那不是在網路上嘴砲的人可以解決的問題。我只提供一個觀點,如果我們信任法學專家,而絕大多數的法學專家都站在廢除死刑的那一邊,為什麼?這絕對不可能是沽名釣譽就能說明的事情。網路上的數據比較多半只看自己想要的部分,這不是一個非專業人員可以判斷的領域。
4.哲學虎爛王第一條,當你對你談的東西沒有概念,最好以問句形式來展現,這可以表現出你的誠懇態度, 並且讓對方都有種咄咄逼人之感。所以當我們看到都是問句的狀況,我們最好對其小心翼翼,多回不如少回。
2010年3月19日 星期五
2010年3月18日 星期四
死刑議題
這是一篇幹樵文章。
我真的覺得,某些人討論起死刑議題已經是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對某些人來說,一種非公認的價值觀盤據他們的心頭,讓他 們有很強烈的信仰認為:死刑應該繼續維持。甚至,當你提出一些公認的先驗價值來說明現代法學概念時,他們可以存疑那種價值不存在,聲稱該價值沒有被證成。 挖靠,所以我們可以認為現在的法律不是根據自由與平等的先驗價值來建構就對了?好,我們根據沒有自由與平等來建構一個法律好了,我們看看變成什麼樣子。
1. 人類不自由
因為人類不自由,所以他們沒有全力為他們的所作所為負責。因為他們的思想不自由,他們的犯罪行為並非因為其犯意而發生。所以我們無權懲 罰他。
2.人類不平等
因為人類不平等,所以只要我自認(突然好像有自由意志了)他者劣於我,我有權力掌握他的任何行為,因為他比 我劣等,他對自由的理解不如我,我為了幫助他獲得更多的自由所以我要剝奪他可以跟我平起平坐的權力,因為唯有如此,他才能跟我一樣自由。(引用自 Isaiah Berlin的自由與其背叛)
人類不自由,這個前提造成的是現代法治的崩壞。人類不平等,他就建立起20世紀最恐怖的集權 主義,我們熟知的希特勒,墨索里尼,軍國主義,都是人類不平等這個信念底下的產物。
我真的覺得,某些人討論起死刑議題已經是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對某些人來說,一種非公認的價值觀盤據他們的心頭,讓他 們有很強烈的信仰認為:死刑應該繼續維持。甚至,當你提出一些公認的先驗價值來說明現代法學概念時,他們可以存疑那種價值不存在,聲稱該價值沒有被證成。 挖靠,所以我們可以認為現在的法律不是根據自由與平等的先驗價值來建構就對了?好,我們根據沒有自由與平等來建構一個法律好了,我們看看變成什麼樣子。
1. 人類不自由
因為人類不自由,所以他們沒有全力為他們的所作所為負責。因為他們的思想不自由,他們的犯罪行為並非因為其犯意而發生。所以我們無權懲 罰他。
2.人類不平等
因為人類不平等,所以只要我自認(突然好像有自由意志了)他者劣於我,我有權力掌握他的任何行為,因為他比 我劣等,他對自由的理解不如我,我為了幫助他獲得更多的自由所以我要剝奪他可以跟我平起平坐的權力,因為唯有如此,他才能跟我一樣自由。(引用自 Isaiah Berlin的自由與其背叛)
人類不自由,這個前提造成的是現代法治的崩壞。人類不平等,他就建立起20世紀最恐怖的集權 主義,我們熟知的希特勒,墨索里尼,軍國主義,都是人類不平等這個信念底下的產物。
所以,我認為只有神經病,智障,低能兒,才會在討論死 刑議題的時候去懷疑這兩個法學的基本精神。他們從來不去思考一個先驗價值為何需要被先驗存在。也不想想沒有這兩個先驗價值,法律該如何,或是可以被如何制定。這篇文章是我對這群智障的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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